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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如何定義「設計原則」?現行設計規範的優點與風險

上一篇:國外數位政府設計原則比較:各國如何制定 Design Principles?

比較完各國數位政府的設計原則,我們現在可以來看看台灣數位政府現在的 PDIS 設計系統設計規範(Guideline)。


台灣數位政府的設計原則

台灣目前的 PDIS 設計系統無設計原則(Design Principles),不過有相似的「設計規範(Design Guideline)」。相較於英國、美國、加拿大等體系較抽象的設計系統,台灣與新加坡較為類似,更加的直接和實務導向。

台灣數位政府的設計規範指引對應的國際主題
有用 Functional可以解決問題。沒有邏輯上的錯誤,可以直接使用。可對應「任務與情境」的子主題
好用 Useful使用上容易。幫助使用者更順暢的使用公共服務可對應「清楚與簡潔」的子主題
近用 Accessible符合無障礙。遵守無障礙規範,保障每位公民獲取資訊、接受服務的權利。可對應「無障礙性」的子主題
活用 Flexible可套用修改。開發團隊可以套用並在一定*範圍內自行修改樣式以符合機關需求。可對應「效率」的子主題

台灣設計原則的優點

  • 務實直接:「有用、好用、近用、活用」符合台灣人語境,更容易被記得
  • 無障礙性:Accessible 直接作為四個核心原則之一,代表台灣政府將「無障礙」視為與功能性同等重要的設計基礎。
  • 兼顧彈性:活用(Flexible)作為核心原則之一,有著特殊的「台灣式彈性」,允許在範圍內修改以符合需求。

台灣設計原則的風險

  • 缺乏使用者導向與迭代思維:台灣的四個設計規範主要在描述「產出品質」,而非「設計過程」。這可能導致團隊假設他們知道使用者需求,缺乏持續研究、數據驗證和迭代改進的動力,進而影響服務在部署後僵化,難以隨著時間和需求改進。
  • 無開放、信任價值觀:原則缺乏對公民關係、設計文化與開方性等更高價值觀的闡述,也難以找到可以參與討論或溝通的窗口,可能無法透過群眾力量推動公務體系內的設計思維和透明度。
  • 無精簡原則:缺乏對精簡和任務導向的強調,可能會導致開發者不斷在「功能上堆疊功能」,追求功能完備但忽略簡潔。即便符合 Functional 和 Useful 等原則,仍可能導致服務介面臃腫。
  • 缺乏具體指導:這四個原則過於寬泛,無對應的細節、舉例說明或反思問題,開發者可能難以確認公共服務是否符合設計規範。

個人觀察:從案例看台灣未來的設計原則方向

考量台灣現有的設計系統缺乏「使用者導向」、「迭代思維」、「開放文化」,若想要維持「O用」的口號化,有幾個值得考慮的方向。

  • 若要強調迭代思維,可考慮加入「證用」或「驗用」,強調迭代應該基於真實使用者證據。
  • 若樣強調開放文化,可考慮加入「信用」或「合用」,涵蓋協作與公開信任的原則。

此外,台灣數位政府的設計規範(Guidelines)雖然易於記憶與傳播,但也導致了他們的抽象性;台灣在撰寫設計規範時可以參考其他國家設計系統的指導方針(Guidance)撰寫方式,絕對是台灣可以前進的方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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